洋湖湿地一期1-4配套设施项目招商竞争性磋商 补充公告
发布时间:2021-01-28 17:00 打印文件

洋湖湿地一期1-4配套设施项目招商竞争性磋商

补充公告

 

洋湖湿地一期1-4配套设施项目进行以下补充公告:

1.响应单位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: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不少于2家且单店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目前在经营餐饮门店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;

2.响应文件正副本共同密封,密封袋封套上按以下标识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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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3.响应文件须准备纸质和电子版本,电子版本由响应文件正本盖章后扫描(1个U盘,PDF格式,与响应文件共同密封),电子版本用于响应单位现场讲解。

竞争性磋商公告其他内容不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