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廉城发丨廉洁过节提醒
发布时间:2023-12-29 09:51 打印文件

元旦、春节佳节将至,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和中共中央纪委印发《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强化正风肃纪,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,集团纪委提醒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崇廉拒腐、尚俭戒奢,廉洁过节、平安过节。


一、严禁违规吃喝、相互吃请、违规安排或接受宴请;


二、严禁假借接待之名搞公款吃喝、“不吃本级吃下级”;


三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发放津贴补贴;


四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、借机敛财;


五、严禁假借培训和会议违规公款聚餐;


六、严禁以调研考察和党建活动名义公款旅游;


七、严禁酒后驾车、醉酒驾车等行为;


八、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、寻衅滋事和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;


祝全体干部职工双节快乐,阖家幸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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